春节将至,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产品供应工作,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,是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,也是贯彻实施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具体行动。市畜牧兽医局结合我市实际,加强生产指导,强化质量安全监管,确保春节期间畜产品消费安全和充足供应。
一是加强冬春季畜牧生产管理,确保畜产品生产供应。近期低温寒潮天气频繁,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各区县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重大灾害应急预案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做好了防大灾、抗大灾准备,并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各种灾害性天气,确保畜牧养殖越冬安全,保证市场供应稳定;积极做好畜禽养殖疫病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,扩大监测范围,增加监测频率,及时发布疫病预警信息,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;积极组织有关科技力量,加强畜牧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。
二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保障畜产品消费安全。加强对兽药、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市场监管,加大执法力度,确保投入品监管不留死角。对于有问题的投入品,要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,加大查处力度,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;加强对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,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畜牧投入品,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,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,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养殖行为,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。
三是认真开展畜产品质量监测,严格市场准入准出。春节期间,畜产品消费量增加,加大监测力度,突出猪肉、生鲜乳、禽蛋等大宗产品,重点监测瘦肉精、莱克多巴胺、三聚氰胺等违禁成分,对于不符合准出、准入条件的畜产品,要严禁上市销售坚决予以无害化处理;开展监督抽查,建立检打联动制度,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四是完善应急机制,做好突发事件防控。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,按照“应急与预防并重、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”的原则,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,落实工作责任,健全应急体系;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,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,对一些不实的、恶意炒作的报道,要主动应对、妥善处理,减少负面影响,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。 |